道路上行驶着各种各样的非机动车:同学们骑着自行车去上学,快递员、外卖小哥骑着电动车穿梭在大街小巷,农户们在农村马路上驾着牛车、赶着马车。当我们享受着非机动车带来的便捷生活时,更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交通规则。
非机动车既指以人力或者畜力为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例如上文中的自行车和牛车),以及合乎国家标准由动力驱动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那么,关于非机动车的常识你知道多少呢?
一、对于在道路上行驶的非机动车,当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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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与合乎国家标准的三轮车必须由12周岁以上驾驶者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由16周岁以上驾驶者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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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转弯时,应当伸手示意并减速,不得随意超车和急转弯,妨碍其他车辆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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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随意加装大功率的动力装置,不得骑独轮车或者两人以上骑行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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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只能由下肢残疾的人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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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在道路上练习非机动车,不得双手离开车辆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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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醉酒驾驶。
二、当驾驶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时,该如何分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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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保护弱势群体的角度出发,《交通安全法》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更倾向于保护非机动方、行人的利益,法律对其权益作出了特别的保护,即为机动车设定了无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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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对方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先行在保险有责的责任限额内进行保险理赔;交强险理赔不足的部分,由各方按照交通事故责任的过错比例进行承担赔偿责任。
三、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该如何分担赔偿:
鉴于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平等的民事主体地位,事故损害不存在保险理赔的问题。此时,应当由非机动车与行人根据各方之间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同等责任时,平等分担。